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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是节日最吸引人的部分。所以,中秋节为“月饼节”、端午节为“龙舟节”,而清明节则为“扫墓节”。但这种简单符号化的节日背后,实际上有着更深刻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中秋、端午、清明莫不如此。其实,扫墓联系着祭奠文化:一是为几年感恩,缅怀先人;一是为追往知来,维护新生。传承尊老爱幼的孝文化,弘扬珍爱家庭、呵护生命的精神。
而且,祭奠祭在心,不在“走场”和“形式”。如果没有缅怀先人之心、没有慎终追远之悟,在祭扫中,也无意感恩、无意护生,那么花再多钱、走再远路,也毫无意义。而祭祀市场所出现的所谓“结婚证”、所谓“纸别墅”,更是对清明节祭扫活动的物质化扭曲,是对感恩、护生的清明传统的嘲弄。
清明时节漫议儒家丧葬礼仪
唐代诗人杜牧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是唐代诗句中的千古绝唱,它深刻的描述了在清明节到来之际,行色匆匆的旅人因不能及时赶回家中,无法亲临墓园祭奠亲人而产生无限惆怅,于是,只能借酒消愁以抒发自己郁结心中的遗憾之情。我们不仅要问,在古代社会清明节何以对无法赶回家中的行人具有如此大的情感杀伤力?要正确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对中国古代儒家文化中的丧葬礼仪寓意全面了解。基于此种考虑,笔者在清明节到来之际,试图就儒家原始经典《周礼》、《仪礼》和《礼记》中有关的丧葬礼仪的相关文本进行仔细研读,就丧葬礼仪在儒家礼仪中的特殊地位、儒家丧葬礼仪所遵遁的基本伦理原则、儒家丧葬礼仪的道德教化功能这三个问题予以粗浅探讨。
一、 丧葬礼仪在儒家礼制中的特殊地位
《周礼》、《仪礼》和《礼记》对“礼”的论述十分庞杂,涉及礼制的内容与形式、礼制的产生与变迁、礼制的本质与作用等诸多问题。《周礼.春官宗伯》将周代的礼制分为五大类: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简称五礼。吉礼为五礼之首,“以吉礼事邦国之神示”,亦即用吉礼祭祀上帝、日月星辰、社稷、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亦即用凶礼来规制丧葬活动,并哀吊天灾人祸。“以军礼同邦国”,亦即用军礼指导战事,包括校阅、出师、乞师、致礼、献捷、献俘等。“以宾礼亲邦国”,亦即用宾礼来规定诸侯对天子的朝觐、各诸侯之间的聘问和同盟等。“以嘉礼亲万民”,亦即用嘉礼来教化万民,包括饮食、婚姻、冠昏、宾射、立储等。在凶礼中,又分为“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襘礼哀围攻,以恤礼哀寇乱。”后来的《礼记.五制》则把儒家的礼制概括为六类:冠、昏、丧、祭、乡、相见。不难看出,无论是《周礼》还是《礼记》,均将丧葬礼仪列为儒家的重要礼制。但要真正搞清丧葬礼仪在三礼中的特殊地位,还需要对三礼的有关内容予以具体说明。
1、《周礼》与儒家丧葬礼仪的制度化
《周礼》原有六篇,现存五篇,第六篇用《考工记》弥补。全书篇目如下: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考工记。《周礼》依据天地变化、四时更替的自然规律来设计周代的官僚体系,对周代的国家政体、政权形式、机构设置、等级关系、各级官员的具体职责、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做了详细规定。《周礼》虽然是专述周代政治制度的著作,但它涉及到丧葬礼仪的许多问题,特别是《春官宗伯》在论述掌管国家礼仪的各级官僚的具体职责时,从制度层面详细说明了丧葬礼仪的管理办法。如谈到小宗伯的职责时,明确规定天子驾崩后,小宗伯负责用香蕉煮水给天子的尸体洗浴,指导大敛、小敛,帮助悬挂丧服、丧冠,检查陪葬用的棺椁及各种丧葬用品。“王崩大肆,以秬蓖渳。以执事涖,大敛小敛,帅其异族而佐,悬哀冠之式于路门之外,及执事执葬献器,遂哭之。”冢人的职责是主管王族墓地内的各种事物,诸如辨别地形、制图造册等。“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墓大夫的职责是掌管王族以外的普通百姓的墓地,制图造册,并指导他们依照宗族制度集中埋葬。“墓大夫掌凡邦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
2、《礼记》与儒家丧葬礼仪的理论化
《礼记》由西汉今文经学家戴圣编篡而成,它是关于礼的一部分论文集,内容极其庞杂,涉及礼制的内容、形式、产生、变迁、特征、作用等诸多方面,我们今天看到的《十三经注疏》中的《礼记》共四十九篇,其中《檀弓上》、《谈攻下》、《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上》、《杂记下》、《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十三篇专述丧葬礼仪,约占《礼记》内容的三分之一,丧葬礼仪之于儒家礼仪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以《曾子问》为例,它是孔子与其弟子关于丧葬礼仪的问答录。在该篇中曾子就丧葬礼仪中的诸多难问题向老师请教,孔子做了详细解答。诸如:父母同时去世,如何料理丧事?婚礼与丧礼相遇时如何协调?父女婆家与娘家同时发生丧事时如何处理?等等。
综观《周礼》、《仪礼》、《礼记》的相关内容,笔者认为,三礼对丧葬礼仪的记述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周礼》主要从国家制度层面对各级礼仪官员在丧葬活动中的具体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仪礼》主要从实践层面对贵族阶层在举办丧葬活动时应当执行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而《礼记》则主要从理论层面阐发了丧葬礼仪的本质、特征、意义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疑难问题。三礼对丧葬礼仪的论述各有所长,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华夏丧葬文化的恢宏大厦。
3、《仪礼》与儒家丧葬礼仪的程式化
《仪礼》共十七篇,详细规定了战国之前周代各级贵族日常生活中必须遵遁的各种礼节仪式,其中《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四篇专述丧葬礼仪。《丧服》详细阐述了周代丧葬礼仪中的五服制度,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涉及五服的制作方法,具体式样、穿着规定等。如儿女为父亲服斩衰,诸侯为天子服斩衰,妻子为丈夫服斩衰等。《士丧礼》详细规定了贵族中的士阶层在丧其父母时所遵遁的基本规则,包括始死、沐浴、饭含、小敛、大敛、启殡、埋葬等40余项内容,程序仪节极其繁密。《既夕礼》主要讲述启殡之后,灵车运往祖庙,再从祖庙迁出,运至墓地下葬,这一过程中的各种详细礼仪。《士虞礼》讲述安葬父母后,回到家中配合尸、祝,将父母神主牌位移置祖庙中的详细礼仪。
二、 儒家丧葬礼仪的基本伦理原则
当我们仔细研读儒家三礼关于丧葬礼仪的叙说时,无形中会形成一种感觉:儒家的
丧葬礼仪既放缩无比,又极为缜密。但笔者认为,在各种繁琐缜密的丧葬程式背后,蕴含着儒家丧葬礼仪的一些基本伦理原则。
1、天人相通
儒家认为,天是万物之本源,人是天的派生物,因此,从本源意义上讲,人也是天的一部分。《礼记.礼运》把人类的生成过程同天地运行、阴阳交合、五星转化相比付。“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并将阳气赋予天,阴气赋予地,阴阳相交使天空充满了日月星辰,大地形成了山岭江河,并导致一年四季交替运行。”“故天秉阳,垂日星,地秉阴,穷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人类乃是天地、阴阳五行交会的中心,自然界所拥有的一切,诸如:味、声、色等,皆为人类所具有。“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
《礼记.礼运》进一步之处,圣人在制定各种礼仪法则时,必然以天地为终极依据,阴阳为起始之点,四时为总体纲目。“故圣人做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儒家认为,礼之所以区分为吉礼和凶礼,这是取之于阴阳之分,丧服之所以区分为不之阴阳也,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生者何以要对死者行祭祀之礼呢?这是因为人死之后,魂气上升于天,形魄回归于地,所以要用祭祀之礼求神于阴阳。不难看出,儒家讲人世间丧葬礼仪的生成、变迁同天地四时、阴阳五行的运转结合起来,正是这一天人相通的原则使儒家的丧葬礼仪实现了由世俗性向神圣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