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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葬到火葬、生态殡葬,再到现在逐渐兴起的生命晶石、3D人像打印、二维码扫墓等殡葬业新科技,我国殡葬改革在不断探索中继续前进。
当骨灰变成一枚晶石戒指,这不是想象。2016年,我国首家“生命晶石”工作室在上海益善殡仪馆挂牌服务。生命晶石即骨灰晶石,是通过压力高温升华等高端技术制作出的晶石。经晶石化后的骨灰,因所含微量元素的不同而颜色迥异。据上海市殡葬管理中心殡仪部负责人刘凤鸣介绍,制作一份生命晶石不足2万元,相比墓地,大幅降低了市民的丧葬负担。
中国的殡葬改革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从土葬到火葬,从田中孤坟到建立公墓,从修“活人墓”到购买异地墓,在这些过程中充满了各种问题,在每一个转变中都充满了挑战。
土葬变火葬
为的是节约土地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丧葬尤为看重,从入土为安等词汇中可见一斑。土葬,在殡葬改革之前是中国最常见的殡葬方式之一。大到王侯将相规模宏大的陵墓,小到平头百姓占地寥寥的坟墓,都是土葬的具体表现。因此想要开展殡葬改革就要踏出土葬改为火葬的第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官方大力推行火葬。倡导火葬的原因主要有四点:破除迷信,反对封建;节约丧葬成本;保护耕地,增加耕地面积;防止瘟疫。
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151名高级官员联合签名,以个人的名义倡导火葬。在联合签名的官员中,去世后实行的基本为火葬,其中周恩来与邓小平根据其遗愿在火葬后未保留骨灰。
从此,火葬成为中国殡葬制度改革的方向,“移风易俗,开展平坟还耕活动”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各个时期的地方工作报告中,都可以见到相关内容的表述。随着中国人口的大幅增长,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越发稀缺,平坟还田、平坟复耕逐渐成为殡葬改革的主要原因。
据江苏地方志记载,在1950年,苏州就成立了火葬场,负责火化部分市民遗体。1956年后,江苏省开始广泛地向群众宣传火葬,并在苏南地区各主要城市推行火葬,转变了群众中“只有穷人才火葬”的观念。在丹阳县志中也记载有居民改土葬为火葬、城市简化丧葬仪式的内容。
虽然土葬改革有了周恩来、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的带头示范,但受根深蒂固的传统土葬习俗的影响,火葬在部分地方仍然难以推行。在20世纪90年代的安徽,因为强推火葬,有部分老人为了入土为安就在指定火葬日期前上吊自杀,从而达到土葬的目的。有的家庭不愿意火葬,在土葬之后遭到举报,重新进行了火化,引发相关部门与群众之间的冲突。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首次规定了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推行火葬,并对不遵守该规定的国家职工实行处分。
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殡葬管理条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火葬。条例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随着火葬的推行、殡葬改革的开展,殡葬行业也出现了许多的变化。首当其冲的就是棺材生意。殡葬方式由土葬变为火葬,遗体变为了骨灰,棺材也就用不上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体积更小的骨灰盒。为了响应国家殡葬改革的要求,在地方也出现了回收棺材还钱的现象。除此之外更常见的,则是平坟。
“周口平坟”反思
2012年3月,河南省周口市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平坟运动”。周口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
2012年5月28日,周口市商水县朱集村前村支书朱伟扛着锄头、领着推土机走进地里,在上百位村民的围观下,将自家28座坟头铲平,并在村民大会上宣布,5月29日村民自行平坟,若平不完,铲车则会强行平坟。到了第二天,全村1043个坟头全部平掉,就连外形类似坟头的麦草垛也被挑去。
周口市殡葬改革现场会挑在了朱集村召开,朱伟作为典型进行了发言。商水县大刘村村支书郭岿回忆,“我们有压力,只好跟着朱伟学。”有着朱集村的示范经验,周口市仅在半年内就平坟350多万座。
但很快,“平坟运动”宣告失败。2013年,朱伟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同时,朱集村20多位村民多次进京举报朱伟贪污、滥用职权等6项问题。2014年商水县纪委介入调查,之后朱伟被开除公职、党籍。在朱伟被免除职务后,上百坟头重新冒了出来。周口市的其他辖区,在2013年春节期间平坟后圆坟复拢现象就已经非常普遍。
“平坟运动”开展的同时,周口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也在进行,这是与平坟相辅相成的工程。平坟后,所有的遗骸入公墓,才构成完整的殡葬环节。根据周口市官方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7月,整个周口市建成了3132座农村公益性公墓。
而作为配套工程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则成为最大的烂尾工程。“平坟运动”过后,政府部门再未对公墓的处置问题出台任何政策。郭岿说:“有一半的公墓就此消失了,另一半则公私不分,本不该收任何费用的公墓,发起了死人财。”周口市收费的公益性公墓不在少数,据调查,葬入公墓的要价五百到几千元不等。
2012年任河南政协常委的赵克罗认为,农村规模化耕作是趋势,而密集的坟头成了阻碍,解决这种对立最重要的是循序渐进,“不要强迫、武断,要和老百姓协商,办法总是有的。”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如果要改革,应该先把公墓建好,再按照民风民俗,迁移祖先坟位。公墓问题的关键是钱,“假定村庄平坟节约了耕地,这些耕地按市场的指标,卖了多少钱,钱应该补贴给农民,免费殡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样工作效果会好得多。”
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颁布第628号令,删除《殡葬管理条例》中民政部门有权对拒不改正违法土葬、建造坟墓行为强制执行的条款。
从周口平坟运动可以看出配套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公墓建设尤为重要。但有了公墓以后呢?
热销的墓地频出问题
在位于幕阜山连片贫困地区的湖北省通城县,“人还健在,坟已修好”是常态。日前,据通城县民政部门统计发现,在通城7.8万名60岁以上的居民中,95%以上的人都建有活人墓,八成60岁老人都在修墓。
通城县当地修“活人墓”有上千年的历史可循。湖北通城民俗文史研究院李斌说:“我们这边有一句民间俗语,30岁不做板,好大的胆。以前的人寿命比较短,30岁如果你不做棺材,说你胆子太大了。”
近年来,通城经济有所发展,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丧事重攀比、墓地占土地的陋习有所抬头。活人修墓都在抢“风水宝地”,想要得到,则是价高者得之。想要在锡山风景区修一座10平方米大小的墓地,要交“买地钱”近万元。下葬时,还要交给周边村民1.8万元的“抬棺费”。通城县县委书记熊亚平说:“一场丧事,少则五六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要知道,我们可是贫困县啊。”
《殡葬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禁止修建“活人墓”,禁止在风景名胜区等地建造坟墓。对于通城县大修“活人墓”的乱象,熊亚平已经着手进行治理,拆除“活人墓”。
墓地价格高昂的问题在北京则更为明显,所以越来越多的北京市民选择前往河北购买墓地。为此,北京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处处长陈谊说,北京民政部门近年来不仅积极宣传殡葬新风尚,普及“厚生薄葬”观念,也在积极探索百姓能接受的节地生态墓葬方式,并配以一定的奖补措施,同时强化公墓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多管齐下”化解殡葬贵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生命晶石、3D人像打印、二维码扫墓等殡葬业新科技不断出现,想要让群众接受这些新科技或许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可以预见的是,这些新科技将促进殡葬新风尚的形成。除此以外,这些科技新手段还将与日益完善的监管制度一起,推动着殡葬改革继续前进。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